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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转发:5月5日开始整顿占用人行道,占停车位,乱停乱放等行为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2/04/30 22:11:5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3916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违停车辆“横行霸道”,

废弃车辆“横尸遍野”!

你还认为违停只是一张罚单吗?

5月5日起,若再不按规定停车的话,

你的爱车可能会被执法人员拖走......

为了清理违停车辆和“僵尸车”,

新田要放大招了~

关于开展县城小车、摩托车违规停放和 “僵尸车”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停车秩序,改善市容环境,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在新田县城区范围内开展小车、摩托车违规停放和“僵尸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小车要一律停在停车位上,摩托车(含电动车、三轮车)要在已划定的摩托车停车区域内车头朝外、整齐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当事人在现场的,采取批评教育、责令立即整改等方式引导其规范停车;当事人拒不改正的,采取依法给予罚款处罚;当事人不在现场的,依法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二、对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公共车位、人行通道、消防通道,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僵尸车”(具有轮胎干瘪无法行驶、机动车号牌缺失、外观严重破损、长时间不移动、布满灰尘等特征)以及使用板凳、水泥墩、锥桶等物品占用停车泊位的,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自行处理相关车辆和物品。县交管大队、县城管执法局将对未按期处置的车辆和物品,经拍照留档后对“僵尸车”和占位物品予以拖移和清理。对拖移的“僵尸车”,集中停放至指定的停车场, “僵尸车”车主务必在规定日期内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行驶证、购车凭证等)到指定地点办理认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车辆,将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凡是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2022年5月5日起实施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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