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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问政:新世纪广场小区开发商办证费收房款的1%合法吗?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1/05/12 11:07:4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新田县人民政府 作者: 567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新世纪广场小区开发商办证费收房款的1%合法吗?

新世纪广场小区经过几年的拖延,交房验收程序模糊不清没得到公开公明公示,小区内部与开发商矛盾重重问题多多得不到解决,最近五六个月开发商也发表了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声明。 具相关部门说的办证最多只需几百元的工本费,可宁所有业主费解的是为什么所有契税和其他资料复印件备齐开发商确要收取房产总值的1%为办证费,等于平均一套房总值50万,办证费就是5000元,新世纪广场小区总共有3百五六十套等于一百七八十万的办证费。 新世纪广场一个这么大的群体,没一个弄得明白当初买个房都是几代人的积蓄才换来一个空壳小窝,现在办个证还要几大千,这个到底合不合法。



关于《新世纪广场小区开发商办证费收房款的1%合法吗?》来信的情况回复

尹先生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通过调查了解,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因新世纪广场项目的开发企业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预收取购房户的办证费(办证费按每户的总房款1%计算),待办理好不动产权证后,按相关的办证发票总额来多退少补。开发企业预先收取办证费是为了避免购房户到各相关部门来回办理业务,而统一为购房户办理业务。

  特此回复



新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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