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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田县委、县政府出台《新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新办发〔2021〕1号),切实加强编外用工总量控制和规范管理,减轻财政负担,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统一核定员额。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员已满编或超编的,原则上不得聘用编外人员;有空缺编制的,优先按有关政策进行招录或招聘补员;在无法补员情况下,确因职能增加,暂未调整编制,或者工作任务特别繁重、短期内需增加编外聘用人员的,可按程序申报聘用编外人员。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员额控制数管理,原则上不突破单位现有编制总数的10%。
二是统一聘用程序。编外聘用人员由机关事业单位向县政府书面申报,县委编办根据用工单位的编制和职责对编外聘用指示提出审核意见,县财政局对编外聘用人员的待遇发放渠道提出审核意见,县人社局对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用工管理提出审核意见,经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主管部门或聘用单位统一组织招聘。
三是统一管理考核。成立新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各机关事业单位对年度内工作满6个月的编外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书籍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作为工资晋升、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