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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贴标准:
①购房面积补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由县政府补贴80元/㎡,改善性住房补贴50元/㎡,从2016年8月26日开始执行。
②购房补贴,对所有购置新建商品房的业主按5000元/套给予补贴,从2016年8月26日开始执行。
2、补贴对象:
新田县城规划区内购买合法商品房(经审定并公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农民工或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的集体土地上接受货币化安置的合法房屋征收户,且及时到地税局办理契税缴纳、房产交易所办理购房网签预告登记或备案手续。补贴对象的资格认定由县财政局、县房产局等相关部门认定。
3、购房补贴申请及审批发放程序:
(1)购房者提供正式网签购房合同、购房税票、契税完税凭证、产权人身份证和银行储蓄卡号,向县房产局开发经营管理股申请购房补贴。因网签系统建设,8月27日至网签建成日之间的购房合同由县房产局开发经营管理股、交易所进行联合确认,8月26日前已办理预告登记或预抵押登记、已交税的商品房不再列入。
(2)县房产局开发经营管理股审核相关凭据原件并留存购房税票、契税完税凭证及产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按周汇总应补贴数额,提交县财政局。
(3)县财政局复核并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后,将购房补贴资金按月拨付给补贴对象。
4、实施多种购房补贴措施的时效为三年。
来源: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