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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风俗
新田县自古有舞狮的风俗,舞狮队年头年尾接受他村的邀请前去舞狮,在民国时的价格为一光元。舞狮时通常由师父负责连棍(类似双截棍,比双截棍长,两头系有花绳),其他人武三拳、坐马棍。到得邀请的村时通常对方会在门口放些障碍物,或诗文,则要求对答;或实物则应越过障碍,这是在考验舞狮队的能力。舞狮时师父要以诗歌的形式一边舞连棍一边大声喊出,时有人不怀好意或玩笑以挡佳言,则师父应以机智相辩。舞狮活动结束后在邀请人家喝酒,划拳,若有酒后拳脚,队员的凳耙就派上了用场。即是舞狮队员必会的武术有三:三拳、坐马棍、凳耙。但舞狮活动至文化大革命时遭受破坏,该风俗遂不再。留下来的有知市坪乡山下村舞狮队三拳、坐马棍、凳耙。
地方俚语
湖南新田县“南乡土话”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长辈”、“同辈”、“晚辈”和“其它”四类。这四类里收列了新田县“南乡土话”(属于“湘南土话”)的亲属称谓词语共134条。从这些词语中,可以看到新田“南乡土话”在用字、构词、句法和文化意蕴上的一些鲜明特点,同时还能看到西南官话与“土话”相互影响的痕迹。
文化历史
清《嘉庆重修一统志》卷371永州府《古迹》:新田营“今新田县治。明万历二年置,以防宁远东北瑶洞。崇祯十二年(1639),郡守晏日曙以其地山峦层复,民染瑶俗,建议分宁远南北二乡十五都置县,即新田为治,因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春秋战国时属楚地,秦末汉初属长沙郡,唐时属唐兴、延唐、大历县,明万历二年(1574年)设新田营,崇祯十二年(1639年)建县。宋代到清末,新田人中进士的有34人,举人、拔贡130多人。现代以来,有革命先驱、“黄埔三杰”之首蒋先云,抗日名将郑作民,中科院院士、气象学家谢义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