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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专职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案件处理效能,扩大仲裁社会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际工作需要,经新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拟聘谭桂芳(现为仲裁院工作人员)为新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现予以公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向新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口头或书面反映。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746-4781386
新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