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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亩蔬菜用药超标 种植者获刑并处罚金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6/04/08 17:26:1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问法湖南 作者:谢素芬 朱智伟 65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在200多亩土地上辛苦耕种,换来的却不是丰收的喜悦,而是一纸刑事判决书——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原来,种植户黄某将限制使用类农药用于蔬菜种植土地,最终导致检测出的蔬菜样品大部分农药超标。这批本该端上百姓餐桌的蔬菜,最终走向了被销毁的结局,而黄某本人,也站上了被告席。

  据悉,2023年9月,被告人黄某在种植蔬菜时,将限制使用类农药毒死蜱喷洒在用于种植花椰菜、松花菜的土地上,后被当地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发现。2023年11月,经检测公司对黄某种植的10亩花椰菜、230亩松花菜进行抽样检测,抽取的8个样品中有5个样品的毒死蜱含量超标。案发后,该批蔬菜已全部被销毁。

  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在蔬菜种植中使用限用农药毒死蜱,属于超范围内滥用农药,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黄某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犯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说法

  食品安全无小事,一粒米、一棵菜,关乎千家万户的"舌尖安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此案也为广大农业生产者敲响了警钟:农药不是"万能药",用之有度、用之有方、用之合法是基本底线。任何以牺牲食品安全为代价追求产量或便利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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