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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晚,新田县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执勤民辅警通过“定点+巡控”的勤务模式,加大重点路段、路口周边的见警率、管控率,确保全覆盖。在当晚的执法过程中,执勤民辅警发现,大多数骑乘人员能够自觉做到佩戴安全头盔行驶,但仍有少数骑乘人员未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而“出门着急”“忘带了”“带了没戴”“速度不快”“不远”等借口,成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理由。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民警采取“教育+劝导+整治”的方式,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纠,并要求骑乘人员签订保证书。

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还将持续开展“一盔一带“整治行动,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