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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问政:原建档立卡户脱贫后未能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脱贫政策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3/08/15 11:51:3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新田政府网 作者: 3539 阅读 0 评论 2 点赞

 

 
近日,网友“李女士”通过书记信箱反映,原建档立卡户脱贫后未能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脱贫政策。对此,新田县乡村振兴局作出了回应。


网友留言

网友李女士: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新田县中山街道大历县村村民,我家于2014年被划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后来在政府的扶持下我家达到了脱贫要求,当时我还在外地中专师范读书,我的老师告诉我脱贫不脱政策。今年我通过自身的努力考上了本科,考试前填写资料的时候需要证明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而我家那边能够证明我是原建档立卡户身份的扶贫手册没有了,据我的爸妈讲述是由当时的帮扶人告知他们已经脱贫,扶贫手册没有用了为由收走了,但是我其实是需要这个手册来证明我是原建档立卡户的。因为现在大家都脱贫了,原来的扶贫办早已经变成了现在的乡村振兴,我去问之前的帮扶人,她现在已经退休了,每次的回答都是我已经退休了。我之前也去过中山街道的乡村振兴办处理过事情,但是每一次都是碰一鼻子灰,这次的事情我担心也是一鼻子灰还得不到实质性的回复和办法。九月份我要去本科学校学习,需带上证明自己是原建档立卡户的证明,现在特此求助书记,请问扶贫手册是否是当时政府需要上缴收走了呢?现在这个情况怎样才能证明我是原建档立卡户呢?

政府回应


新田县乡村振兴局李女士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原建档立卡户脱贫后未能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脱贫政策”来信已收悉,其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扶贫手册是否是当时政府需要上缴收走了呢?现在这个情况怎样才能证明我是原建档立卡户”,针对你反映的问题,县乡村振兴局第一时间成立调查核实组,通过现场核实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扶贫手册是否是当时政府需要上缴收走了”的问题

    根据《湖南省档案局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湘档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扶贫资料的收集,对应归档的精准扶贫文件材料要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扶贫手册作为结对帮扶和走访台账的资料,是扶贫资料归档内容之一,保管期限为永久。扶贫手册当时是需要上交归档,现已存放在新田县档案馆,如有需要可以到档案馆进行查阅。

    二、关于“现在这个情况怎样才能证明我是原建档立卡户”的问题

    如需查询原建档立卡户基本信息,可以向县乡村振兴局申请,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进行查询。需开具原建档立卡户证明的,申请人提供村名、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由县乡村振兴局根据相关规定开具证明。

    下一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驻村工作队要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宣传,定期组织结对帮扶人(联系人)通过入户走访和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帮扶,落实政策,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同时要因户施策千方百计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质量和成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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