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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获利,不惜铤而走险,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结果自己进了班房,后悔莫及。”7月14日,被新田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的姜某说。当天,新田县公安局在接到群众报警后,快速破获两起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案,抓获违法人员姜某、胡某。

自开展“永警利剑Ⅲ·百日行动”以来,新田县公安局有序推进各条战线专项行动,有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7月14日上午,新田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骥村镇某杂货店、某民房内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治安大队、骥村派出所等部门联合行动,组织民警来到骥村镇,对某杂货店、某民房开展突击检查。发现某杂货店和某民房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当场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共一百多件,将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人员姜某、胡某带到公安局进一步调查。据姜某、胡某供述,自己经营商铺,但未取得销售烟花爆竹许可证,为了获利,铤而走险,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7月14日晚,姜某、胡某因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被新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