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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增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新增启用2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开车接打手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抓拍取证地点:
1.双碧街与玉麟路交叉口路段
2.国道G234线2573公里300米(潭田村路段)
二、启用时间:2021年06月08日0:00时
三、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处罚200元记6分;“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处罚200元记2分;“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处罚100元记3分;“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50元记0分。
特此公告!
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05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