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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原为军队屯田处,名新田堡,又名新田营,县名系沿袭旧名。
春秋战国时属楚地。
秦至汉初属长沙郡(国)。
西汉、东汉时期先后属泠道、营道、舂陵县。
三国、魏晋南北朝时属泠道、舂陵县。
隋开皇九年(589年),废冷道、舂陵二县,其地并入营道县。
唐大历二年(767年),析延唐县西北县置大历县,新田境域属之。
宋乾德三年(965年),并延喜、大历置宁远县。
明万历二年(1571年),为防宁远东北瑶民造反置新田营。
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分宁远南北二乡十五都置县,以新田营为治所,因为县名,属永州府。
清康熙六年(1667年)始建城。
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再划宁远、桂阳部分地区入新田。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属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10月10日,新田解放,属永州专区。
1952年,属湘南行政区。
1954年7月,湘南行政公署撤销,分设衡阳、郴州两专区,新田属郴州专区。
1959年3月,新田、桂阳合并为桂阳县,属郴州专区。
1961年7月,恢复新田县,属郴州专区。
1962年12月,新田县划辖零陵专区。
1968年,零陵专区改为零陵地区。
1984年11月22日,撤销零陵地区和县级永州市、冷水滩市,设地级永州市,新田县属永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