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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祁阳市法院白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妥善化解了双方僵持数年的欠款争议。
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被告赵某甲、赵某乙夫妻二人因修建农村自建房,向原告祁阳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混凝土。施工期间,二被告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欠40000元尾款未结清。原告多次催收剩余欠款未果。2026年5月,该混凝土有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查,双方争议焦点为被告以案涉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房屋漏水为由拒付尾款。法官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组织调解,向双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告知原告存在货款久拖难收的资金风险,同时明确被告若主张产品质量瑕疵,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经法官耐心调解与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由二被告当场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货款20000元,双方再无其他纠葛。至此,这起拖延数年的买卖合同欠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