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酗酒后经常家暴老婆,湖南常德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6/06/18 21:41:1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问法湖南 作者:杨奕 41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常德安乡法院董家垱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期间,依法审查并发出了2026年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到家暴的当事人筑起安全防护"隔离墙",撑起法律"保护伞"。

基本案情

2000年10月,徐某与万某自由恋爱结婚,婚后二人育有一女。多年来,万某极少负担家中经济,也未尽到父亲责任,且喜欢酗酒,酒后经常对徐某实施家暴。2026年1月27日,徐某再次受到万某家暴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二人便开始分居生活。徐某因担心在诉讼离婚期间遭受家暴,为了保障自身安全,在正式开庭前便向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书面申请。

收到申请后,承办法官立即启动审查程序,结合在案证据,先后调查走访辖区派出所、村委会、当事人邻里等地,经多方核实后,法院认定徐某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作出裁定:禁止万某殴打、跟踪、骚扰徐某。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此次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是对具体个案的司法干预,更是向社会传递出明确信号:家暴绝非"家务事"。下一步,安乡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强化联动共治,让每一份保护令真正成为受害者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安全防线。

法官提醒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被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在传统观念里,家暴被归为"两口子"吵架,但保护令的签发意味着国家公权力正式介入私域,明确告知施暴者你不可以随意打骂"自己人",是受法律保护的独立个体。保护令的独特价值在于它从"事后惩罚"转向"事前预防"。如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内容,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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