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后,能否再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待遇等损失?近日,桂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务派遣劳动争议案件,依法驳回原告邓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情简介】
2022年9月,邓某与某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某建设公司项目部工作。2024年5月,邓某以个人原因提交离职申请,并与劳务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此后,邓某以被违法辞退为由,要求劳务公司与建设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养老保险费用、待岗最低工资等共计22万余元,并申请劳动仲裁。因仲裁机构不予受理,邓某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之前的生效裁判已确认邓某仅与某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某建设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邓某签署的离职申请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均载明系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其主张相关文书所载并非真实意思表示,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实。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亦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邓某主张补缴养老保险费,但未提供社保经办机构无法补办及造成实际损失的相应证据,其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一审宣判后,邓某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一、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等过错情形,劳动者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二、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件。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定要求,无权主张失业保险待遇损失。
三、养老保险损失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之规定,劳动者主张养老保险损失赔偿,须同时满足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手续、社保机构不能补办导致无法享受社保待遇的条件。仅要求补缴社保费用的,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法官提醒】
劳动者在签署离职申请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时,务必认真核对内容,明晰自身权利与法律后果。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后,再主张经济补偿、失业待遇等,一般无法获得法律支持。发生劳动争议时,应秉持诚信原则,理性依法维权,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主动辞职后索赔被驳回。法院:个人原因离职不享经济补偿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后,能否再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待遇等损失?近日,桂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务派遣劳动争议案件,依法驳回原告邓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情简介】
2022年9月,邓某与某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某建设公司项目部工作。2024年5月,邓某以个人原因提交离职申请,并与劳务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此后,邓某以被违法辞退为由,要求劳务公司与建设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养老保险费用、待岗最低工资等共计22万余元,并申请劳动仲裁。因仲裁机构不予受理,邓某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之前的生效裁判已确认邓某仅与某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某建设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邓某签署的离职申请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均载明系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其主张相关文书所载并非真实意思表示,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实。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亦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邓某主张补缴养老保险费,但未提供社保经办机构无法补办及造成实际损失的相应证据,其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一审宣判后,邓某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一、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等过错情形,劳动者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二、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件。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定要求,无权主张失业保险待遇损失。
三、养老保险损失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之规定,劳动者主张养老保险损失赔偿,须同时满足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手续、社保机构不能补办导致无法享受社保待遇的条件。仅要求补缴社保费用的,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法官提醒】
劳动者在签署离职申请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时,务必认真核对内容,明晰自身权利与法律后果。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后,再主张经济补偿、失业待遇等,一般无法获得法律支持。发生劳动争议时,应秉持诚信原则,理性依法维权,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作者:刘四新、黄进东、张雅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