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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丸里加硼砂 黑心店主被判刑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6/01/08 17:26:1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问法湖南 作者:彭君 王月梅 137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提升口感,竟然在肉丸里加入工业硼砂,最终害人害己。近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玲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玲在宁都县某乡镇经营南杂店,兼营肉丸加工。2025年1月至2月期间,刘某玲在明知硼酸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使用的有毒、有害非食品物质的情况下,仍擅自在加工肉泥的过程中添加少量硼酸,并赚取加工费共计70元。案发后,刘某玲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玲在加工肉丸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用物质硼酸,其行为已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且已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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