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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问政:就“新田县人民医院缴纳住房公积金基数、比例未达标准,请求按要求缴纳”的回复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5/09/19 14:26:2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网 作者:不满意 158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来自不满意问:新田县人民医院缴纳住房公积金未按标准缴纳,新田县人民医院是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也是国营医院,不是企业(请咨询县委、政府、编委和人社局)现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纳过少造成普通职工买房贷款或消费贷款被银行拒绝,请求督促按单位规定缴纳。真正解决问题。

就"新田县人民医院缴纳住房公积金基数、比例未达标准,请求按要求缴纳"的回复

回复单位:新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5-09-18

你好,来信已收悉。县卫健局收到网友反映新田县人民医院住房公积金基数未按规定执行问题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核实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县人民医院目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5%,该缴存比例是该院依据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5年7月17日印发的《关于调整永州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通知》(永公金字〔2025〕3号)关于";永州市区域内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规定,同时结合该院运营管理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该院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薪级工资、岗位工资、护士提高、护龄津贴之和。

二、处理情况

责成县人民医院积极做好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让干部职工充分了解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规定,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新田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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