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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常识】商贷购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都需要什么资料?

转载 发布:2021/6/3 21:59:22 来源: 56458 阅读

本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1年以上,且单位不欠缴公积金的商业住房贷款借款人(共同申请人),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提取人或代办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办理:

1.不动产登记证或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借款合同 3.身份证 4. 公积金联名卡。在工行、盛京银行缴存公积金暂未申领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需提供本人名下同行一类储蓄卡。

★ 首次提取公积金时还款已超过1年的,需提供最近不少于3个月的还贷记录;期间有提前还贷情形的,一并出具提前还款回执及新的还贷计划;有变更还款合同情形的,另提供变更合同原件及新的还贷计划。

★ 主贷人为非省直公积金缴存人,且提取公积金未达到应还贷款本息额,其配偶(或共同申请人)申请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结婚证、主贷人近一年期的个人公积金明细账页。

★ 提取人需现场填写《偿还购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登记表》1份,省直中心公积金经办员加盖业务公章确认,由提取人保管,作为以后还贷年度内每次提取公积金的要件,请妥善保管!

★ 由配偶代办提取的,还需出示配偶有效身份证、结婚证。

★单位经办员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其他人代办,需提供授权公证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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